成都本地通整理:“摩托改排气扣分,成都市改摩托车排气罚款?”的问答,希望对大家有用。
目录:
成都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
1、第一条 为加强对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,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等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2、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〈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〉的决定》已经2021年4月26日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。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3、第四条 市和区(市)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(以下简称环保部门)对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。公安、交通、市政公用、农机、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,对机动车污染大气环境实施监督管理。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。
4、十)机动车污染控制监督管理处统一管理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,制定控制规划并实施,研究机动车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,指导监督区(市)县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。(十一)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,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,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。
5、成都限行时间是早上7:30到晚上8点。即:工作日07:30-20:00(节假日除外)。
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
1、规定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摩托车管理,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则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。摩托车被定义为燃油、电力或其它动力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,以及轻便车型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行驶安全的监督,质监、工商和交通运输部门则负责产品质量、销售和维修的监管。
2、法律依据:《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》第三条凡在本市锦江、青羊、金牛、武侯、成华五城区区划范围内驾驶摩托车的,必须遵守本规定。第四条本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负责实施。建设、交通、工商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,协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实施本规定。
3、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,维护交通秩序,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,减少交通污染源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成都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摩托车是指轻便摩托车、两轮摩托车、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。
求《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》
1、法律依据:《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》第三条凡在本市锦江、青羊、金牛、武侯、成华五城区区划范围内驾驶摩托车的,必须遵守本规定。第四条本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负责实施。建设、交通、工商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,协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实施本规定。
2、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,维护交通秩序,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,减少交通污染源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成都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摩托车是指轻便摩托车、两轮摩托车、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。
3、规定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摩托车管理,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则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。摩托车被定义为燃油、电力或其它动力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,以及轻便车型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行驶安全的监督,质监、工商和交通运输部门则负责产品质量、销售和维修的监管。
4、法律分析:为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,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《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》。法律依据:《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》第六条 禁止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。
5、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,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成都市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摩托车的生产、销售、登记、维修、行驶等管理。
【结尾】关于“成都市改摩托车排气罚款,以及摩托改排气扣分”就聊完了,感谢阅读!
标签: 成都市改摩托车排气罚款